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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廣東深圳夏女士價值11000元iPhone手機被順豐寄丟,但順豐卻根據(jù)保價只賠償1000元,引發(fā)運輸合同糾紛熱議。
據(jù)悉,夏女士在今年3月份將一部全新未拆封的iPhone13 Pro Max從深圳寄給江蘇的家人,但家人遲遲未收到貨,向順豐詢問時被告知快件丟了,只能走理賠,根據(jù)保價賠償1000元。
夏女士表示,下單時未注意到保價金額,不接受此賠償。
對此,順豐回應稱,事情還在核查處理中,責任人員還沒核查到,目前能給到的賠付方案是可以賠償2500元,夏女士仍表示不能接受。
據(jù)天眼查App顯示,順豐存在數(shù)百條法律訴訟信息,其中,運輸合同糾紛、服務合同糾紛、財產(chǎn)損害賠償糾紛等占總數(shù)近一半。
據(jù)了解,順豐速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,注冊資本1.5億人民幣,法定代表人賈永建,由深圳順豐泰森控股(集團)有限公司全資控股。
此前,順風速運就因理賠差距大被上訴,在郵寄國家級工藝美術(shù)大師徐朝興的青瓷作時毀損了2個。
“徐朝興仿宋尊”在官網(wǎng)上的指導價就要近3萬元一個,順豐卻只同意賠償1300元一個。